8月21日,平邑县委党史研究中心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年鉴业务知识专题学习,年鉴科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他们首先系统学习了《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等。
在学习过程中,他们结合编辑工作实际展开热烈讨论,交换学习心得。并对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出台的《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梳理出《平邑年鉴(2022)》存在的问题:一是“纪委监委”未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并列,成为单独的类目。二是“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混编在“社会团体”中,未分别成为单独类目。三是“法治”类目应为“法制”类目。四是“军事”类目中“人民武装”分目名称不符合新规定。五是“附录”中“领导名录”有武装部领导名录,按新规定应该不录入。
学习结束后,县委党史研究中心主任杨岩要求年鉴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年鉴编辑工作,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为社会各界服务的目的,不断加强学习,提升编辑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年鉴编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