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临沭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沭县地方史志资料年报工作制度》。为促进全县地方史志资料搜集和整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建立史志资料年报工作制度。
根据年报工作制度,年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为县地方史志办公室,承报单位主要有:各镇街、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上级驻沭单位等。年报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部门的主体业务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文献资料、图片资料、人物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等。年报资料报送工作于2018年开始启动,按年度逐年报送上一年度资料,2008年至2016年的年报资料,于2019年底前补报。
史志资料年报工作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临沭史志资料工作实现了从零星、分散、被动的传统征集方式,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式的转变,对推动临沭地方史志事业的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