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党史研究院、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月的活动要求,郯城县委党史研究中心联合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前往郯城街道古城社区,发放、讲解《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开展红色文化月系列活动。

在漫长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岁月里,郯城县党政军民践行了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针对红色文化资源丰富但分散的特点,为加强红色文化保护和传承,郯城县发动群众力量,在庆祝“七一”的社区共建活动中,组织志愿者设立宣传桌,向居民发放宣传单页、讲解省、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提高群众对红色文化的了解和认可,提升沂蒙精神在大众之中的影响力。

下一步,郯城县将借此次宣传保护条例的基础,继续大力发掘当地红色文化,做好“讲故事、学理论”与本地党史的结合课程,将二十大精神和沂蒙精神更好的送到群众身边,切实把学习二十大、红色文化主题月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在奋发前行中践行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