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兰陵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条例》印发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党的历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内容,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为我们推动各项工作和事业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党史学习教育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树立正确党史观,认真学习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要学以致用,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会议要求,今后要把《条例》中的内容和要求贯穿到党史史志中心任务和日常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要立足岗位提能力、强作风、作贡献,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奋力推进新时代党史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强化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职能,充分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