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撰出高质量的党史大事记?平邑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在《中共平邑县历史大事记(1998.4—2012.12)》资料征集工作全面完成的情况下,以1999年资料为例打造党史大事记编撰“样板”,以“样板式”推动大事记编撰工作扎实开展。

5月8日,平邑县委党史研究中心组织全体编撰人员召开党史大事记编撰工作专题会议。县委党史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昌首先强调了编撰党史大事记的重要意义,梳理了工作标准要求,明确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随后,按照《大事记编写规范与标准》,从体例、收录标准、编写要求、语言基本要求与技巧等方面对1999年的183条大事的编写进行规范。各位编辑从如何把握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结果等大事记编写必需具备的诸要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探讨交流。他们还就记述范围、编撰体例、要素内容、条目标题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针对编撰过程中存在的模糊问题展开了界定把握,统一了编撰口径和优化标准,形成了可以复制的编写“样板”。
据了解,自党史大事记编撰工作启动以来,平邑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资料,并根据大事记的编写要求及其特点,安排专人对《平邑县报》《平邑宣传》《平邑信息》等资料刊载的信息,以及各单位上报的单位大事记进行补充完善、去伪存真、去粗取精。
下一步,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将以确定党史大事记“样板”为标准进一步推进编撰工作,每名编辑人员承担部分年份编撰任务,并发挥党史史志专家库的人才作用,进行交叉审读,最后由总编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大事记”每个条目都经得起历史检验,为平邑县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翔实的资料支持和历史依据。